华安县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局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华自然罚字【2023】第2号}
2023-02-10 10:19 来源:华安县自然资源局

华安县丰山镇村民黄某于2021年4月,未经有权机关批准,非法在丰山镇玉兰村大路顶占地面积609.53平方米,其中园地78.24平方米,水利设施用地351.7平方米,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2.66平方米,其他用地106.93平方米合计609.53平方米建土地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属于非法占地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并处罚款园地每平方米人民币15元,78.24平方米共1173.6元,其他地类每平方米人民币10元,531.29平方米共5312.9元合计人民币6486.5元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