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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及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华政〔2023〕23号
华政〔2023〕23号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3〕8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及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

一、政府债务限额

福建省财政厅下达华安县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074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74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000万元。

二、新增政府债券限额分配计划

省财政厅要求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项目建设。根据我县公益性资本支出的需求等因素,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给我县的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0741万元分配计划具体如下:

(一)新增一般债务分配建议

华安县实验小学综合楼及运动场等附属配套项目500万元、华安县第二实验幼儿园迁建工程1000万元、华安县仙都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含食堂)工程200万元、华安县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541万元、华安县华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500万元。

(二)新增专项债务分配建议

 华安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一期项目8000万元。

三、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

福建省财政厅下达华安县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券转贷资金10741万元,作如下预算调整:

(一)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力2741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8000万元,列入“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

(二)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1万元,列入“其他教育支出”1700万元、列入“乡镇卫生院”500万元、列入“殡葬”541万元;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00万元,列入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

为全面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既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务对稳增长的促进作用,又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加强债务限额管理,有效化解存量债务,切实用好增量债务,强化风险预警,提高政府债务管理水平,为确保华安经济健康运转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华安县2023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预算调整安排表(一般债券)

      2.华安县2023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预算调整安排表(专项债券)       

 

华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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