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华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华安县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精神,根据《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和《农业农村部关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部署,全面推进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创建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3〕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三农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县委“1233”发展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为主要抓手,突出农业特色化、信息化、集约化、绿色化、优质化、高效化、品牌化,积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补足产业短板,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生产结构和区域生产布局,构建新型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
二、目标任务
围绕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创建工作,以规范提升我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标准体系,在强化农业食品保障功能基础上,整合当地旅游资源,拓展农业生态涵养、休闲体验和文化传承等功能。有效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引导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创新开发运营山地休闲、水上休闲、森林休闲、农田景观休闲、草地休闲等生态休闲体验项目;特色乡土美食、特色农事体验、民俗文化节庆、传统手工技艺、特色艺术表演、地方历史文化重现等乡村文化体验项目;亲子研学、农业科普、中小学学农劳动实践等教育拓展体验项目。重点培育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达 8个以上,并形成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健全联农带农机制,从业人员中农民就业比例达 60%以上,农民人均收入高于省内平均水平 5%以上。推动乡村休闲旅游成为华安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主要指标(包括经营收入、接待人次、人均消费水平等)在全市领先,年接待游客达 200 万人次以上,游客接待数和营业收入年均增速均超 6% (正常年份增长率在13%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落实休闲农业规划。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强化《华安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2021-2025 年)》引领优化点线面空间布局,引导业态错位发展。修编完善各乡(镇)乡村旅游重点区块规划,实现多规融合,多图合一着力推进特色区块和集聚片区建设。找准乡村旅游发展定位和方向,突出地域资源特色,研究市场需求,规划布局多样化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全力打造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
(二)加快旅游资源整合。发挥华安特色农业和自然资源优势,依托华安大地土楼、贡鸭山国家森林公园、华安九龙江水利风景区、官畲景区等景区以及九且山庄、麒麟山庄等民宿集群,整合沿线餐饮、购物、停车等旅游资源,鼓励村民利用沿街店面,招引特色美食小吃餐馆和伴手礼店进驻,打造“华安美食购物街”新晋网红打卡点;挖掘华安官畲乌米饭、绵良桂圆肉、华安茶叶、冻干食品等特色旅游产品,提升柑桔节、杜鹃花节、玉石节、农民丰收节等节庆活动,塑造“世遗土楼,清爽华安”旅游品牌。
(三)大力推进产业融合。推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纵向延伸、横向融合,促进旅游与农业、文化、体育等关联产业深度融合、互动增效。充分挖掘和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加大全国旅游重点村、金牌旅游村、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旅游品牌创建,促进全域旅游与乡村振兴深入融合、联动互动。
(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特色民居、道路交通、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达到通路、通水、通电、通讯网络畅通,重点完善休闲农业园区、休闲农庄、旅游民宿、农家乐的停车、住宿、餐饮、娱乐卫生等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吃、住、行、游、购、娱”等服务功能,为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创造条件。
(五)着力激发项目活力。全速推进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改造提升九龙江沿线景观、旅游集散中心等旅游配套建设,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策划生成一批涵盖自然山水、田园风光、森林度假、温泉康养、民俗风情、文物古迹、旅游民宿、研学旅行、健康养老、文创体育等重点旅游招商项目,努力打造“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文化体验高地。
(六)健全行业服务体系。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文体旅局进一步强化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管理职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行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要加快制定完善休闲农园、休闲农庄、农旅综合体等类型的管理制度和行业标准,规范旅游市场行为,建立休闲农业管理、培训制度,组建服务中心,强化信息、融资、技术支持、市场推介等服务能力。
四、主要发展产业模式及产业业态
(一)乡村旅游+观光农业
1.引导举措
引导单一观光型农业资源向休闲化、景观化、艺术化等新体验转变。积极制作实用品和农业工艺品。搭建农业旅游网络平台提高农业旅游营销的科技水平。对于重点的乡村,推行“一村一品”,实行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大力发展创意农业和现代科技生态农业,加快农业旅游示范点创建和提档升级。
2.主要业态与产业载体引导
(1)主要业态:观光、休闲、艺术体验。
(2)产业载体:
休闲农业:农业观光园;农业博览园;农业科技生态园;度假农庄教育农园等。
体验活动:种植体验;果蔬采摘;休闲垂钓;农家餐饮制作:农耕农事;农场度假等。
休闲农业产品: 有机食品;农间娱乐项目;特色农副产品等。
(二)乡村旅游+体育运动
1.引导举措
引导体育旅游化、日常化、大众化发展。体育业助推观光旅游向体验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转型,反之则又丰富体育业内涵。
2.主要业态与产业载体引导
(1)主要业态:山地户外运动体验(自行车、徒步攀岩、穿越、溜索、山地自行车、汽车帐篷露营等 )、户外健身俱乐部、户外商品销售、户外运动培训、民俗体育表演。
(2)产业载体:户外总部基地、主题运动基地、户外运动学院、户外商品商场、民间体育活动演艺舞台、大型体育赛事节会。
(三)乡村旅游+文化创意
1.引导举措
将畲语、畲歌、畲家婚俗、请火节、打枪担、畲族歌舞表演等传统民俗构建的原生乡土文化体系融入乡村旅游发展,用文化创意激活各类乡村资源的潜在价值。加强旅游与文化的互动,文化园区、景区点应当实现与现代文化创意旅游的结合,通过休闲大型表演、高科技演绎、游乐体验等功能的附加,实现由单一的观光产品向体验化、娱乐化产品的转化。加强文化企业整合,在重点文化产业中选择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打造几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片区,给予政策奖励。
2.主要业态与产业载体引导
(1)主要业态:两岸文化交流、文艺演出、影视拍摄、文学创作。
(2)产业载体:文化创意产业园、文化发展基地、文化小镇、艺术工作室等。
(四)乡村旅游+康养度假
1.引导举措
突出高起点规划、高品质融合、高标准创建,着力打造“东南沿海知名文旅康养胜地”。从加强城乡规划和用地保障、拓展融资渠道、落实财税价格政策、加快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鼓励健康服务业集聚发展、培育重点支撑产业等方面落实促进康养产业发展具体措施。通过专项扶持资金引导和放宽市场准入方式,不断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养老服务、医养结合等传统康养服务产业中去。各部门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在职责内做好指导工作,合力推动康养产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及管理水平。加大人才培养,积极实施养老护理人才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动养老产业人才培训,支持有相关资质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康养基地规范开展非诊疗行为的康养服务。
2.主要业态与产业载体引导
(1)主要业态:乡村田园游、森林生态游、康养运动游、亲子健康游、温泉康养、中医药康养游、周末近郊游、自然教育活动等。
(2)产业载体:康养小镇、康养综合体、森林公园、特色民宿等。
五、具体推进措施
(一)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村推进行动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拓展绿盈乡村建设成果,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村推进行动。结合村庄规划编制,按照村庄建设风貌突出、自然生态环境优越、农耕乡土文化浓郁、农业产业特色明显、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良好的示范要求,推动全县乡村振兴示范村根据区域特点和资源禀赋,加强乡村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利用,升级为“有颜值、有市值、有品质”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村,打造成为乡村振兴美丽经济的一道风景线和高品质休闲目的地。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以农业特色产业为基础,积极开展“一村一品”建设,为乡村旅游提供优质、绿色、丰富的农产品和农耕体验;以农民为主体,积极引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建设,完善产业发展与农民利益的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和就业;以乡村风貌为引领,加强对示范村村庄的规划,充分发掘和保护传统村落农耕文化资源,积极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存量资源,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设施布局;以市场为导向,科学规划,积极开发特色化、差异化、多样化的乡村旅游产品,避免低水平同质化竞争。
(二)乡村旅游道路和停车设施补短板行动
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统筹考虑全区乡村旅游道路,发展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布局,加快乡镇、建制村硬化路“畅返不畅整治”,优化贯通建制村硬化路路线走向,尽可能串联带通更多自然村,推进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加快提升改造低等级农村公路。加大对乡村旅游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标识标牌、公厕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在有条件的农村公路周边设置交通驿站等服务设施,提升旅游承载能力。
以乡镇为单元统筹布局乡镇、景区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内停车设施。以集约复合利用为主要导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加强乡村旅游高峰期停车管理,加大车位智慧停车引导服务。
(三)住宿餐饮等旅游配套服务规范化行动
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规范全县旅游民宿、短租房经营,定期对旅游民宿短租房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通知》要求的旅游民宿、短租房设施,县文体旅局、贸促会、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等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查处。涉及文物保护、历史建筑的,依照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历史建筑的法律、法规执行。
加快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将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将涉市场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动态梳理经营主体红黑名单,建立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并对经营主体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探索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建设相关服务标准,提升全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旅游产业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育行动
实施引才返乡工程,引进海峡两岸知名旅游品牌、专业团队进驻,支持、鼓励、引导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秀农民工、新时代乡贤等返乡创业,以及规划建筑等设计人员下乡,在人才待遇、发展机会等方面给予支持,着力造就一批具有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领军人才队伍,提升全行业运营管理水平。
依托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学历教育+技能培训 +创业服务+职称评定”、“互联网+培训”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人才培育机制,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加大本地乡村旅游带头人培养力度,建立健全对口帮扶制度,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本地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服务技能、市场营销等培训。充分发挥科研院所专家在决策咨询规划编制、产业发展、社会服务、人才培养(包括劳动与研学教育传授)等方面优势,努力建设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休闲农业人才智库。
(五)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数字化创新行动
结合数字乡村建设,构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数据共享体,推进产业细化分工,促进一三产协同发展,完善深化产业链条。探索搭建政府、经营者、居民共同参与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数字化平台,建立全行业监控、监管、展示、共享平台,建成集产业信息资源汇总、产业运行监控监测整合、 应急调度快速反应为一体的综合数字系统与平台,实现行业监管从被动、事后监管向动态、实时监管转变。
创新宣传营销方式,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对接在线酒店、旅游、票务等预订系统平台,发展电商、直播带货等休闲农业商品销售新渠道,推出具有智能交互特征的云旅游、云演艺、云娱乐、云展览等沉浸式、体验型数字旅游产品。打造集商户管理、分销商接口、客流预警、手机导航、大数据分析于一体的新型“互联网+”营销服务体系,智能设计休闲农业线路、采摘内容、游学安排等,提供通过手机终端快速查询访问、安排旅程等功能。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6月-2023年7月)。成立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议,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标语、网络等手段,广泛宣传,掀起创建工作热潮。
(二)全面创建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0月)。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全面开展创建活动,逐项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各项指标达标。县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工作推进指导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协调,定期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资料收集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各责任单位须于 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创建相关工作及各种文件、图片、数据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报送县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工作推进指导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建档。
(三)自查迎验阶段(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县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工作推进指导组对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3年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3〕4号)有关创建条件和标准,组织全面的自检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在自检达标的基础上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检查评估申请,接受省、市主管部门的检查评估,并做好迎接农业农村部检查验收的各项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牵头成立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工作推进指导组,促进全县休闲农业高质量发展,科学有序开展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创建工作。工作推进指导组由县长陈敏杰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何素平、副县长黄英龙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农业农村局、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体旅局、应急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公安局、融媒体中心,华安生态环境局,县信用联社等部门和各乡(镇)主要领导组成。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通力配合,形成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综合管理机制。
(二)压实创建责任。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创建工作。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在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前达标。
(三)落实创建资金。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由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创建资金,主要用于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规划编制和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向上争取资金支持。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到年度重点工作范畴,对创建工作实行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县创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工作推进指导组将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影响创建工作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