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托幼机构)、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2023-2024年流行季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闽卫疾控发明电〔2023〕2067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2024年流行季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3〕97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我县冬春季校园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避免流行性感冒与其他呼吸道传染病(如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交织叠加流行,决定在全县幼儿园、学校开展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全县在园幼儿及在校学生(特别是寄宿生)。
二、接种原则
按照自愿、自费、知情的原则进行流感疫苗接种。
三、接种工作组织实施
(一)开展宣传动员。为提高学生及其监护人对流感疾病特征危害及疫苗预防作用的认知,提高在校学生疫苗接种覆盖率,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会同幼儿园、中小学在校内开展流感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健康教育和疫苗接种推进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学校公告栏、宣传单等方式开展流感疫苗接种宣传,充分告知流感疫苗接种意义。
(二)摸底登记。各托幼机构要将流感接种知情同意书发放至每位幼儿家长;以“自愿、自费、知情”为前提,统计有意向接种的幼儿数量。中小学将流感接种知情同意书以微信或书面形式通知家长,并统计有意向接种的学生数。
(三)疫苗的采购及分发。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汇总辖区内有意向接种的学生数并上报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负责疫苗采购、供应、配送。
(四)接种地点及时间安排。接种单位收到流感疫苗后,应及时通知学校。由学校通知家长携带学生(幼儿)按照接种单位指定的时间前往接种单位缴费并进行接种。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疫苗接种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自愿、自费、知情”的原则,广泛动员,提高我县学生流感疫苗的接种率以达到阻断流感的传播流行。
(二)实施预约接种,规范接种次序。根据“幼儿、小学、中学”的接种原则,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疫苗调配情况按计划分批次安排预约接种。
(三)增加预防接种服务时间,提高疫苗接种便利性。各预防接种单位要通过延长疫苗接种周期、增加每日服务时间和节假日开展流感疫苗接种服务等措施,为学生接种流感疫苗提供便利化服务。
(四)做好疫苗采购供应工作。县疾控中心要针对生产企业的生产供应情况、积极协调疫苗生产企业向我县疾控中心供货,确保疫苗能满足我县学生接种需求。同时加强疫苗质量管理,确保接种安全。
华安县卫生健康局 华安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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