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华安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由仙都镇人民政府推荐,通过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审,同意将坐落于仙都镇上苑村卿锋自然村的四宜堂增补为第八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仙都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切实做到“四有”:有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有做出保护标志说明,有建立记录档案,有设置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将文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华安县第八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补充公布名单(古建筑1处)
华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华安县第八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补充公布名单(古建筑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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