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华安县创建幸福河湖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华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华安县创建幸福河湖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提升河湖管护能力,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助力流域经济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水利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水河湖〔2024〕3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优势,以流域为单元,统筹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和岸线保护,治水之害、用水之利、彰水之美,以高品质河湖生态环境支撑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人水和谐。充分考虑人民群众需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人水和谐的美好家园。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色优先发展理念,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贯穿到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全过程,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乡村,聚焦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和生态功能。
(三)建设目标
通过上下联动、区域协同、立足特色、打造亮点、培育典型,加快构建“人水和谐”幸福河湖先行区、“最美流域”生态健康示范区,着力谱写“绿水”生态价值转换、民生福祉提升的幸福河湖建设新篇章。实施建设“幸福河湖”配套工程,基本消除防洪薄弱环节,明显提升城乡防洪排涝能力,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防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区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低于现状达标率100%,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不低于现状达标率100%;城乡供水保障程度显著提高,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供水保证率和应急供水能力进一步提高;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入库河流水质明显提升,入河排污口有效整治,城镇及农村污水收集能力明显提高,水系自净能力有效改善,污染物入河量根本减少;河湖水生态功能逐步提升,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达到90%以上,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河湖岸线管控更加严格,河湖岸线廊道和亲水空间进一步美化通畅;水治理体系逐步完善,水治理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公众河湖保护意识有效增强,河湖文化传承进一步弘扬,流域发展健康良性。通过幸福河湖的创建,力促河湖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建成,水资源优质可靠,水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河湖水生态健康和谐,河湖保护管理更加有效,水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提升,流域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一步显现。到2035年,江河湖泊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全县“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基本建成。
二、工作任务
(一)筑牢水安全防线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河湖岸线规划,严格管控河湖岸线开发利用强度和方式。以妨碍河道行洪和侵占水库库容问题为重点,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常态化规范化;严格涉河建设项目许可监管。按照规划推进区域河湖治理,实施骨干河道整治、中小河流和山洪沟治理、水库塘坝除险加固,提高中小河流和山洪沟的防洪能力,不断完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全面提升流域、区域两个层次的防洪安全保障能力。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加强水旱灾害防御管理,细化完善洪水调度方案和超标洪水防御预案,抓好水库、水闸、堤防和水电站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防御等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洪减灾效益。(县水利局牵头,县财政局、发改局、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保障水资源供给
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优化流域区域水资源配置,逐步建成“丰枯调剂、联合调配”的水资源配置和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做到一般干旱年全县生活、生产用水基本不受影响,特殊干旱年城乡居民饮用水和重点行业用水有保障。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以水质水量达标为重点,通过城市管网向农村延伸供水、乡镇规模供水、单村集中供水等方式,构建城乡一体的“同管网、同水质、同价格、同服务”供水格局。(县水利局牵头,县财政局、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水环境质量
推进农村水系(含水塘沟渠)综合整治,加强乡村河湖管理维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加快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完善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全流域、全区域、全要素治理,强化水污染源头控制、过程截污和末端治理,推进以末端治理为主向以源头防治为主转变,持续提升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全面落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处理设施长效化运行维护。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管理机制,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牵头,县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水生态修复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开展河湖生态修复,切实加强河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系统性治理。合理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全面保障河湖生态需水量,提高水体流动性,有效保障河湖生态健康。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强化岸线规划约束,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采用自然与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河湖生态湿地建设。通过开展河道护岸生态化改造、暗涵整治、水位控制、生物控制等措施,推进生态脆弱河湖的水生态修复。充分发挥河湖生态功能,将河湖水系建设成为充满自然魅力的生态绿廊。(县水利局牵头,县财政局、住建局、林业局、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增强水管理效能
完善河湖长制体系,落实河湖长履职规范,强化监督检查、评价考核及结果运用。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强化流域治理管理,理顺流域防洪、河湖管理等方面管理事权,明确权责事项,构建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管理格局,提升流域统一管理能力。以实现河湖保护治理管理的智能化、精细化为目标,围绕河湖管护、防洪“四预”、水资源管理与调配等重点业务,强化信息技术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健全多元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生态保护修复等。(县水利局牵头,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水文化建设
充分挖掘河湖文化内涵、时代价值,延续历史文脉,讲好华安故事,形成一批水文化研究成果,建成一批精品水文化工程,打造一批水文化展示平台与窗口。着力打造特色品牌,推进水土保持教育基地、节水科普基地、河长制主题公园、水利风景区、亲水乐水载体建设,发挥河湖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美学价值、社会价值。推广河湖生态旅游,探索“河湖+文旅”模式,将河湖水利工程与生态、景观、休闲、文化等深度融合,不断增强河湖沿线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县水利局牵头,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体旅局、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出台意见(2025年1月-2025年2月)。县本级出台创建幸福河湖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推动项目稳步实施。
(二)编制方案(2025年2月-2025年6月)。委托专业机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三)组织实施(2025年6月-2026年12月)。按照温水溪幸福河湖项目实施方案,推进温水溪幸福河湖建设。
(四)巩固提升(2026年12月-2035年12月)。通过示范带动,逐步推进江河湖泊保护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全县“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基本建成。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县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名单附后),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积极推动项目谋划、项目申报和项目对接。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时间节点,统筹抓好项目实施。
(二)强化工作合力。依托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落实河湖长责任,明确部门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幸福河湖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创新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落实地方财政配套投入;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多渠道争取补助,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等专项补助资金。
(四)组织评估总结。适时对项目实施结果组织评估,注重对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强化引领带动,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幸福河湖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华安县创建幸福河湖工作专班名单
附件
华安县创建幸福河湖工作专班名单
组 长:陈敏杰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纪曙宏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子王 县政府办主任
邹银河 县水利局局长
李文金 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局长
詹碧波 县发改局局长
李少峰 县住建局局长
郭炎煌 县工信局局长
陈 城 县财政局局长
郑永建 县应急局局长
李文强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林庆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林杰勇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林 英 县文体旅局局长
蒋敏学 华丰镇镇长
邱旭彬 新圩镇镇长
詹敏超 沙建镇镇长
林跃洪 丰山镇镇长
吴巧玲 仙都镇镇长
苏燕琼 高安镇镇长
郑艺勇 高车乡乡长
卓 著 湖林乡乡长
林艺伟 马坑乡乡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县水利局(河长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河长办主任邹银河兼任。办公室设创建幸福河湖前期工作小组(专班),由县水利局(河长办)邹银河任组长,县水利局(河长办)刘松海、县发改局陈克河、县自然资源局童高文、县林业局林涛、漳州市华安生态环境局廖静、各乡(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分别抽调一名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跟踪推进创建幸福河湖前期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