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安排,市委提级巡察十一组自2025年12月19日起对华安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为期30天左右的巡察。巡察的主要对象是:华安县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巡察的主要内容是监督检查纪委监委机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精准发现和推动解决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问题、瓶颈问题,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全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新的重要增长极提供坚强保障。
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065706703(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7∶30),开通“码上巡”信访反映二维码,设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华安县A003号邮政信箱,并在华安县纪委监委办公楼门口设置巡察意见箱,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6年1月1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提级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华安县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华安县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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