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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华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7 15:53

华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政务信息要求,制定我局2015年度(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在本县政府网站(www.huaan.gov.cn)予以公布。如有疑问,可与华安县卫生计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华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邮编:363800;联系电话:0596-7362202;传真电话:0596-7369355;电子邮箱:hawjj2202@163.com)。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工作部署。县卫生计生局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股室负责人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工负责的责任机制,依托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配备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的数据录入、联系等工作专人1名,以及相应的办公设备。形成了层层分管,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有力促进了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二是建立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审查机构职责、审查程序、责任追究;三是建立内部考核制度。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单位与科室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四是健全公众监督制度。在一些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件实行听证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形式
1.我局主要依托华安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配备网站的维护人员,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更新,通过专栏查阅和检索县卫生计生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办公制度。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设立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医师执业注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放射诊疗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乡村医生执业注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供水行政许可等8个行政审批项目和护士执业注册1个服务项目事项全部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对外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的办证制度。让来办证的人了解各项具体业务的办事手续、办事时限、收费依据、办事结果、投诉办法等,努力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3.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组织新闻系列报道,宣传各个时期的重要决策及实施情况。
4.通过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和印发有关资料、内部刊物等形式,向本系统内部公开有关方针政策、工作措施和政务信息、工作动态,接受干部职工的查询和监督。
5.通过在局机关的公告栏张贴干部考察预告、公示等,公开干部选拔任用、奖惩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我局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累计98条,主动公开20份,其中:华人口发1份、华卫5份、华卫计12份、华卫计党2份,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属于内部工作文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未产生相关费用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申请;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未收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度,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的深度、广度不够,公开方式较为单一。二是网上办事服务机制、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与群众互动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个别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和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6年,我们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严格抓好信息保密工作,做到信息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无。
(三)附表:
 
 
                              华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1日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 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0
34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0
34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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