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闽文旅规文〔2025〕2号)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17775-2024),经华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组织评定,并经中共华安县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决定,拟批准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奇石城景区为国家2A级旅游景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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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