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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华安县竹种园城镇区域地块详细规划的批复

华政复〔2025〕103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华安县竹种园城镇区域地块详细规划>的请示》(华自然资〔2025〕152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华安县竹种园城镇区域地块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华安县竹种园,总用地面积为13261.58㎡。

二、原则同意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用地布局。

三、本规划确定的地块用地性质:图书与展览用地、文化活动用地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四、本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调整或者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此复。

华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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