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林业局:
你局《关于新圩镇华山村三级古树名木死亡注销的请示》(华林〔2025〕44号)悉。根据《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和《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林〔2021〕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新圩镇华山村编号350629103025的红锥(红栲)古树和编号350629103027的蕈树(阿丁枫)古树确系已死亡且不具有原地保留价值,原则同意将该两株古树予以注销。
此复。
华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