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华安经济开发区、闽台农业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安排通知如下:
一、陈敏杰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单位:审计局。
二、纪曙宏常委、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县长外出时,主持县政府日常工作。协调“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争优年”活动、“三比一看”竞赛工作;负责财税、发改(粮食和物资储备、数据管理、项目前期工作)、统计、应急管理(防汛抗旱、地震)、住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前、国防动员、人防、铁路、重点项目等工作;协助县长联系审计工作;负责第三产业总协调;挂钩新圩镇。
分管单位:财政局、发改局(粮储局、数据管理局、活动办、前期办)、统计局、应急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公用中心)、地震办、安办、国动办、人防办、军民融合办、城投公司。
联系单位:税务局、审计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局)。
三、陈小勇(县政府党组成员):负责人民武装工作。
四、何方芳副县长: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政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残疾人、老干部、医保、妇女儿童等工作;协助副县长徐飞分管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挂钩华丰镇。
分管单位:教育局、卫健局、残联。
协助分管单位: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联系单位:县委文明办、老干部局,档案馆、台联、侨联、工商联、计生协会、华安医保局、团县委、妇联、文联、社科联、科协、老促会、红十字会,新华书店。
五、洪长青副县长: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国资、金融、住房公积金管理、交通运输、公路等工作;挂钩沙建镇。
分管单位: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华安县地方海事处)、国投公司。
协助分管单位:财政局。
联系单位:华安生态环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华安监管支局、各金融保险机构、公积金华安管理部、公路分中心。
六、张长禄副县长:负责公安、司法、信访、道安等工作;联系政法;挂钩马坑乡。
分管单位:公安局(禁毒办)、司法局、道安办。
联系单位: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县武警中队,漳州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华丰中队。
七、陈绍勇副县长:负责工业与信息化(商务)、招商引资、供销、二轻联社、华安经济开发区等工作;负责第二产业总协调;挂钩丰山镇。
分管单位:工信局(商务局)、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供销联社、二轻联社。
协助分管单位:城投公司。
联系单位:贸促会、供电公司、石油公司、烟草局、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八、徐飞副县长(挂职):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双拥、老区、慈善、老龄、民族宗教、科技等工作;挂钩高车乡。
分管单位: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民宗局、科技局、民政局、老区办、老龄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
联系单位:慈善总会。
九、兰亚平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库区移民、山海协作、区域经济协作、对口支援、闽台农业开发区等工作;联系人武工作;负责第一产业总协调;挂钩高安镇。
分管单位:农业农村局(农办、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水利局(河长办)、库区移民服务中心、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闽台农业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单位:人武部、华电,金山林场、西陂林场。
十、杨有泉科技副县长(挂职):负责政务服务、机关效能、绩效管理、外事、台港澳事务、机关事务等工作;协助副县长兰亚平分管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工作;挂钩湖林乡。
分管单位:政府办(县政府外办、效能办、港澳办)、行政服务中心。
协助分管单位:农业农村局(农办、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水利局(河长办)。
联系单位: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台办。
十一、简伟翔(县政府四级调研员):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体育、新闻出版、广电等工作;协助负责第三产业;挂钩仙都镇。
分管单位:人社局、文体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融媒体中心、大地土楼保护中心、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农投公司。
联系单位:总工会、广电网络公司。
十二、蒋敏学(县政府党组成员):协助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工作;负责县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保证县政府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县政府实行分工协作制度,如有一方外出考察、开会、学习时,相应的另一方应主动接替其分管、联系和挂钩工作。
互为AB岗:纪曙宏--洪长青、杨有泉
何方芳--陈绍勇
张长禄--简伟翔
徐 飞--兰亚平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再统筹安排)
华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