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华安县人民政府 > 其他

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通知

华政〔2026〕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安经济开发区、闽台农业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将华安县革命烈士陵园确定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附件: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名单

华安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名单

(2026年6月8日核定公布)


 

 

华安县革命烈士陵园

华安县华丰镇草坂村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