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华安经济开发区、闽台农业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将华安县革命烈士陵园确定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附件: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名单
华安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名单
(2026年6月8日核定公布)
名 称
地 点
华安县革命烈士陵园
华安县华丰镇草坂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