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华安县分公司终止出版物发行业务经营活动,申请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三款“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于15日内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向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之规定,经我局依法审查,决定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华安县分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经营地址 | 许可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华安县分公司 | 华安县农林路34号邮政综合大楼 | 新出发华零字第350629015号 | 蒋得意 |
华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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