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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高鹏龙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华政〔2026〕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安经济开发区、闽台农业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高鹏龙任华安县教育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时间两年,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黄佳慧任华安县财政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时间两年,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卓思凝任华安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时间两年,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林琪任华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挂职时间两年,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邹辉祥任华安县第一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华安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陈银珠任华安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郑国用任华安县医院院长、华安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免去林斌的华安县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李宝春的华安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华安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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