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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华安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华政复〔2024〕130号

华安县气象局:

你单位上报的《华安县气象局关于批准<华安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华气发〔2024〕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委托规划编制单位中绘云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华安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原则同意《专项规划》的规划年限为2024至2035年;规划范围以华安国家基本气象站观测场四周围栏边缘算起,外推1000米范围内作为核心保护区;气象站用地面积12021平方米;气象场用地面积625平方米(25米×25米);观测场高程166.8米(黄海)。

 

                               华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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