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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华安中心城区污水系统布局规划(污水专项规划修编2024-2035)的批复

华政复〔2025〕11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报批<华安中心城区污水系统布局规划(污水专项规划修编2024-2035)>的请示》(华住建〔2025〕3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华安中心城区污水系统布局规划》(以下简称《布局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布局规划》确定的范围为:华安县中心城区,总面积20.90平方公里。

二、原则《布局规划》确定的指标体系科学合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同意《布局规划》确定的各项用地布局。

三、原则同意实施该《布局规划》,请抓紧组织实施。

此复。

 

华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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